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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對致病的認識         ★★★ 【字体:
中醫對致病原因及病理變化的認識
人體對於外界致病因素的防禦能力就是「正氣」
作者:佚名    文献来源:本站蒐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10

 

中醫對致病原因及病理變化的認識

【一、中醫如何認識發病規律】

       怎樣看待疾病的發生,從來就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認識。一種認為是出鬼神或上帝驅使的,這是唯心主義的迷信論。另一種則認為,疾病的發生是有其客觀和主觀上的物質原因的,這是唯物主義的認識論。中醫對發病原因的認識,很早就屬於唯物主義的範疇。遠在春秋戰國時代,中醫就提出了「六氣」致病的學說,並把「信巫不信醫」作為不治的戒律之一。通過長期的觀察和體驗,中醫認為,正氣不足是疾病發生的內在因素,外邪(即邪氣)是構成疾病的重要條件,外因通過內因才能發生疾病。這就形成了中醫的病理生理觀,其中特別突出和貫串了人體內在環境的統一整體觀。也就是說,由於人體本身的正常功能紊亂和致病因素對人體的作用,導致人體內部各臟腑組織之間,以及人體與外界環境之間的對立而統一的相對平衡狀態遭到破壞,即陰陽失調時,就會發生疾病。

       中醫認為,人體對於外界致病因素的防禦能力就是「正氣」。一切致病因素都稱為「邪氣」。一切病證的發生和變化,都是在一定條件下邪正鬥爭的反映。在發病學上,中醫特別強調人體的內在因素,即重視人體的正氣。故《素問.刺法論》說:「正氣存內,邪不可干」。《素問.評熱病論》也說:「邪之所湊,其氣必虛」。這兩段醫經的意思是,人體如具有對致病因素的防禦能力,則病邪不可能入侵;病邪之所以能致病,主要是由於人正氣虛弱的緣故。此時,由於正氣不足以抵抗外邪,邪氣乘虛而入,導致臟腑氣血功能失調,疾病才會發生。故人體的內在因素,即正氣是否虛弱,不僅是疾病發生的根本原因,而且疾病的發展、變化和預後,也取決於正邪雙方力量消長的對比,特別是正氣的存亡。但這並不否定外邪之氣致病的重要性。

       當人病邪侵入人體後,疾病的發生和病理演變多隨人們體質的差異、病邪的性質等產生不同的結果:有的病證可很快痊癒,有的則延誤成慢性病,有的亦可繼續發展成各種病證,甚至趨於危重。總之,根據邪正的消長,中醫認為,病證的發展和轉歸有三種可能。

1. 正氣勝、邪氣退,疾病可癒:
      通過正邪鬥爭,正氣剋勝病邪,使人體臟腑、經絡、氣血、陰陽在新的基礎上重新取得了相對的平衡,病人進入恢復期。

2. 邪氣勝、正氣衰,疾病惡化:
      在邪正鬥爭的過程中,病邪的致病作用沒有停止或反而增強,人體的正氣對病邪雖仍在抵抗,但力量相對不足,則病情每多惡化。然此時如能發揮醫生與病人這兩個積極性,因勢利導,創造有利於病體向健康發展的條件,則許多病人也可轉危為安。

 3. 邪正相持或邪去正傷的後果:
     邪正相持可使急性病變成慢性;邪去正傷則可使病證留下某些後遺症,致人體的臟腑和氣血的功能殘留一定的障礙。這種局面的出現,不利於病體的康復。對此,中醫多採取扶正袪邪的治法,俾能達到邪去正安的目的。

    一般說來,人體的正氣盛衰,取決於體質因素和營養、鍛煉等條件。
     人體的體質強弱,主要由先天的稟賦和後天的調理所決定。先天的稟賦由父母的精血所產生的腎精形成,腎精也要靠後天食物精氣的補充,因而在人體的生長和發育過程中用之不竭,所以後天的調養適宜與否應是體質強弱的重要因素。當然,循序漸進的體格鍛煉,也是增強正氣的不可忽視的因素。

       由於人個體體質有差異,故對病邪刺激也有不同的反應。如某些人易發生蕁麻疹(風疹塊),有的易患哮喘或水腫等。近些年來,中西醫結合的研究表明,正氣的強弱(包括體質的盛衰)與人的免疫功能的高低密切相關。上述的蕁麻疹、哮喘、血管神經性水腫等都發生於免疫功能低下或過敏體質的人。

       總的說來,人正氣充足,抗病能力強、體質壯實的,一般多表現出身體健壯、精神振奮、思維敏捷、目光炯炯、語音洪亮、面色潤澤、舉動靈活,反應靈巧。體質虛弱的,則表現與此相反。故通過了解病人體質的強弱,可推斷其正氣的盛衰,這對疾病診治水平的提高具有現實意義。中醫在兩千多年前,就曾把人的體質,根據其差異而分成陰陽二十五型,並較具體地敘述了各型的特徵和診治宜忌。類似這樣光輝的醫學思想,迄今仍是非常寶貴的。儘管這種體質學說在某些方面難免有機械唯物論之嫌,但其主流卻是很值得重視的。

       不過,須說明的是,儘管人的體質對疾病的發生和發展有一定影響,但正確的人生觀的樹立和適當的體格鍛煉,有時完全可以達到預防疾病、戰勝疾病的目的。

       古代中醫病因學將致病因素分為三種:即外因(如六淫、疫癘等),內因(如七情)和不內外因(包括飲食不節、蟲獸咬傷、勞倦、房室、外傷等)。其實,中醫的所謂「不內外因」,有的即是外因,如外傷、蟲獸咬傷等;有的則是內因為主,但常結合外因而致病的,如飲食不節、勞倦、房室等皆屬此類。據所知,還沒有一種致病因素是既不屬於內因,又不屬於外因的。充其量某一致病因素,可能由內因與外因的協同作用形成。所以,嚴格說來,中醫所認識的病因,應只是內因與外因兩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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