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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迭择中医还是西医的困惑     ★★★ 【字体:
面对疾病往往表现无能为力
提供最佳医疗方案的“医导”
作者:warren    文摘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9

摘要:中西医学均有各自完整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临床基础,也都在相关的领域中不断地向前发展。但至今尚无一个明确的标准指导患病群众如何在现有的两个主流医疗体系中选择一个最佳的医疗方案,而两大医疗体系之间亦无明确的分界,有时候甚至各执一词,争论不休。本文试图探讨影响中西医学疗效的因素,以及如何选择一个最佳医疗方案的重要性,并提出让中西医更和谐结合的关键。

 

关键词:医疗方案   医导  症状   证 

 

临床诊疗中,正确地选择最佳的医疗方案对于患者的医疗效果有良好的引导作用。理论上中医和西医都试图排除病患的疾苦,但在实践应用时由于两者运用知识的思维模式本质的不同,再加上患者本身体质的不同,因而起到的结果就产生了很大的差异。由于上述情况,在临床上西医擅长群体统计方法,中医则十分重视病案的个别研究,事实上两者的区别绝不仅仅在数量方面,西医把个体看成是无本质差别的生物样本,只通过数量来认识其总体趋向;中医却认为个体的差异是主要的论治基础,诊断和治疗都必须注意个体的特异性,所以就临床思维而言,西医表现出严密的逻辑思维,中医则讲究灵活的辩证方法,就如《慎斋遗书》中所述“ 见病医病,医家大忌。盖病有标本,多有本病不见而标病见者,有标本相反不相符者,若见一证,即医一证,必然有失,惟见一证而能求其证之所以然,则本可识矣“。所以中医治病,绝非见病治病,而是从整体观出发,注重人体全身功能活动,病理变化,并结合天时、地理、人事,运用中医理论及临证经验体会,进行综合分析处理。这使得两医学体系的对疾病认识和诊疗程序上产生了极大的分别。

 

 

 

一. 中医临床的特质与优越性

中医临床辨的“证”是一种病理状态,是人体对病理的一种反应,它涉及多个生理系统与器官,因而用检验的理化指标不能表达出多个器官所共同组成的“证”,那么什么是证呢? 证由体内几个相关的“症状”组成,是病变过程中某一时段的病理表现,综合地反应了疾病的病因,病位,病性和病势。证不同于病,证有很强的时相性,因此临床上证的诊断很少始终不变,证的诊断常在一两个时辰内就有异动,而西医对病的诊断则相对稳定不常变化;证的诊断要根据“证候”来确定。所谓证候,就是根据病人的症状、体征,并结合外部表象的分析,来综合研判病人体内生理与病理的变化,因而“证候“成为中医临床对”证“的诊断依据。在《吴中医集 怪证》记载“ 证候无常,非记籍所能载。今人书且不能遍读,又要能于文字之外探其微妙,触类而长之乎!设遇怪证,古今所无,命在斯须,将何措手?在乎明智君子,病以证诊,方以类立,则应手其可也。故存八方以资见闻” 。因此,对疾病的认识,中医总是从各种关系失调中去寻找病因和探索病理,治疗则是对失常现象的“治理”,而不是单纯地杀灭病菌,补充营养和消除病灶。

“古人用药,因病制宜,治不执方,随病增损”;《外科精义》,清叶天士云:“医道在乎识证、立法、用方,此为三大关键”此可谓是对辨证论治过程精要的归纳,点明了其程序和步骤。识证是辨证的手段:即通过病史收集、四诊检查、病机分析和病因推论,以达到定“证”的诊断目标;其次就是立法:即通过审察病情、辨析病机,明确病势及有关发病背景的分析,提出基于所定之证的治疗方案,体现了治则和治法;最后就是处方:即是根据已确定的治则和治法,选择主方组配药物,并确定服药方法和宜忌,是辨证论治的最终体现。与西医大不相同的是,遣药配方在中医诊疗中非常重要。辨证和立法确实是中医治疗的重要环节,在很多情况下,准确地辨证和合理地立法还需要有效地选药配合,如何选药组方,使之对应于所辨之证,遵循所立之法,更需要中医药理和配伍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可以说,识证、立法和用方,共同构成了中医临床治疗的过程。所以中药治疗如果没有效果,常常都源于识证、立法和用方不当三个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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