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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不为外因,不作六淫之说         ★★★ 【字体:
火自内生 从未见到“外感火邪”的论述
六淫当为 风、热、湿、燥、寒、疠
作者:金雪明    文摘来源:本站蒐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6

外感病的病因

外感病致病因素,其内在因素固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就其病变的性质而言,都是在外邪(六淫之邪)的作用下而发病的。

在正常的情况下,风、热(包括温、暑)、湿、燥、寒是随着自然界四时季节变化的常气,是万物生长适应的环境,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之一。但这五种气象的反常变化,人体又不能相适应时,就可成为致病因素,即称作五淫,加上疫疠之气,共为六淫。属外感病的病因,简称外因。

六淫之谓,历来均为风、寒、暑、湿、燥、火。但火不是外因,不能作为六淫之一。尽管临床确实可以见到火的证候,且其性甚烈,故前人有“煮海为盐,焚石为灰,燃木为炭,锻铁为粉”的精辟描述。但它均由其他诸邪转化而来,即所谓“六气皆能化火”。临床是没有直接感受火邪而致病者(除火烧伤,但它不属于外感病范畴)。设火真为六淫之一,岂有火化火之理?且“五志动皆为火”,“气有余便是火”,可见不只是外感热病可以化火,内伤杂病也能化火。纵观历代医家及近代医籍,乃至高等院校的教科书,对外因的论述,虽都笼统地以“风、寒、暑、湿、燥、火”六淫命名,但从未见到“外感火邪”的论述,所以火实非外因,显然而知。既非外因,岂可作为六淫之一哉!

自《内经》提出“五疫之至,皆相染易”,到张仲景因感伤于疫病流行而造成人员大量死亡的惨景,“乃勤求古训,博采众方”,著成《伤寒杂病论》一书;直至吴又可根据“触者即病”,目睹疫病流行,死亡的枕藉惨状而著《温疫论》,创立了“戾气”(又称疠气)学说以来,已为人们日益重视。就外感病大多具有传染性这一客观事实而言,已证明了“疫疠之气”确是一种能直接引起疾病的外邪,并且在夹杂疠气时,则其化火的可能性也就大大地增加了。这或许是古人在未认识疠气之前而提出火为六淫之一的原因欤?但这显然本末颠倒,因果混淆了,所以疠气当为六摇之一。

火,与水、饮、痰、瘀一样,既是病理产物,又是第二致病因素,但绝不能作为外因之一。

或曰:“暑热即为火”。其实不然,如可代替,那么六淫之中有暑就不必再用火。况且暑与火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暑自外来,而无内暑,故为六淫之一;火自内生,而无外火,故不能作为六淫之一。

而暑,只是在特定的季节──夏季之热的称谓而已,没有“热”的范围广泛,故暑又以热替代为妥,而且可包括“温”。温与热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温为热之渐,热为温之甚。故六淫之谓,当为风、热、湿、燥、寒、疠为确切。

由于四时病邪致病,不仅具有明显的季节性,而且各有特定的证候表现和相应的治疗方法,故临床只要掌握每一病邪的性质和致病的特点,通过不同证候的分析,就可明确各种外感病的病因、类型,从而采取有效方法进行治疗。这就是“辨证求因,审因论治”的主要精神所在。兹将六淫的性质和致病特点简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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